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规划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7日下班前各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A3打印)一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至科研处第一轮形式审查。并于5月17日前开展第二轮形式审查。
(二)统一收齐一起交。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核姓名、年龄、身份证件信息、职称、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填表规范等基本信息,确保不出现任何错误。
(三)申请书的第五项“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添加以下文字: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科研管理部门与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盖章。
申请书的第六项“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申请书统一写上:审查合格,同意申报。落款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四)所有学科最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必须于5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科研处,报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各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采取“1夹13”的方式叠放。电子档发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特别注意: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其他要求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
科研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