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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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到人文学院指导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18点击数:

4月18日上午,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统一部署和人文学院党委《关于组织全体党员集中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文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人文学院中文系教工党支部在学知楼324党员活动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校党委书记时伟到会指导。人文学院中文系教工党支部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张晓云列席。会议由中文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建伟主持。

时伟对人文学院中文系教工党支部及时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人文学院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行动迅速,支部学习安排合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教师和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做到了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务求实效。他对人文学院党委和各支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系统谋划,在细化方案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学习方案。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好集中学习,注意选取典型案例开展研讨、深入剖析;对《条例》中的所有条款要学深悟透,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二是要抓好落实,在遵守党纪上下功夫。要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位一体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三是要形成常态,在推动发展上下功夫。党员教师要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引领示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仅要在有形的课堂上教书育人,更要积极参与无形的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铁的纪律保障与强大精神动力。

和建伟就《条例》第86条关于授予学术称号、职称评聘以及第153条关于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等内容,列举实例进行深入解读。张晓云针对《条例》第30条关于纪法衔接条款,深入浅出地讲解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学生党员代表梅静怡分享了对一则党纪处分案例的认识。

会上,参会党员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积极进行主题分享,充分交流对《条例》相关条款的理解,纷纷表示要牢记初心使命,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为建设清朗校园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应有的努力。(特约通讯员:方明旺摄影:李俊秀 审核:张严政李晓东钱锐何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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