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2021年全国高教处长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4号)要求,教育部高教司将于4月1日上午召开2021年全国高教处长会。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设立分会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夯实教育“新基建”,托起培养高质量。
二、会议时间
2021年4月1日9:00-11:30
三、会议地点
凤阳校区: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
龙湖校区:综合信息中心西辅楼一楼报告厅(111室)
四、参加人员
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科级以上干部,督导考核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处、人事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或指派专人),教学院(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
五、会议议程
1.吴岩同志作工作报告;
2.表扬榜样高教处、高教处长、教务处长。
六、其他事项
1.请与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2.请各单位、有关部门通知到参会人员,因上课、出差等原因不能到会者,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经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本学院(部门)参会人员名单一并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办公平台在线消息发送至教务处闫富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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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