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线上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通知所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我校各专业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的,用于学生实习实训、实践锻炼的场所,基地清单参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中的表2-4(见附件1: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数据),各二级学院应当参照本清单开展上报工作。
二、备案要求
二级学院前期已经建立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须在数字化校园-实习实训平台模块将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填报,后续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有新增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均需在平台进行报增。备案时应规范填报新增实习实训基地基本信息,同时上传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PDF格式)。
各二级学院应当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原则上应当经过立项审批,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在平台中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要求相关学院进行补充或修改。
三、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18日前确定负责本学院该事项的联络人,并填写附件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线上备案联络人信息表》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西办公楼214,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各学院联络人开展系统使用培训会。
本阶段备案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5日,逾期未提交备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后期将不计入学院在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0550-673209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