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论文
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系、有关班级:
根据《开云在线登录 - 开云(中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7〕143号)、《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现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晓东
副组长:牛永辉
成 员:杜士凤、李沙娜、苏兆龙、张晓云、焦雪松
秘 书:高晓宁、楚应应
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课题发布与审核、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指导、协调及检查等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和主要职责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6人。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按规定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题目,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制定指导计划,提供主要参考资料,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各类文献资料。
3.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撰写方案及进度安排,定期检查论文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合理提出论文修改意见。
4.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撰写论文。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育人放在首位。
5.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写作能力以及毕业论文质量,如实评价学生表现,认真填写指导记录,公正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学术评语。
6.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整理、检查毕业论文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三、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期间的主要任务
1.学生应及时和指导教师联系,综合考虑自身专业学习、资料积累、研究兴趣等情况,在老师指导下及时拟定论文题目,同时认真填报毕业论文选题申请表和开题报告。论文题目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确有必要更改题目,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填报《毕业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
2.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包括毕业论文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验方式等在内的论文撰写进度计划。
3.按进度计划认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开展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
4.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规定的任务;按照要求规范打印、装订毕业论文文本并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5.认真准备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四、时间安排
1.确定指导教师、论文选题、填写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2022年6月8日-6月24日。(具体安排见附3)
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写作、修改、定稿:2022年6月27日-2023年5月5日。
3.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2023年5月8日。
4.毕业论文答辩申请:2023年5月8日-9日。
5.指导教师评定:2023年5月9日-10日。
6.评阅教师评阅:2023年5月11日-12日。
7.学生论文答辩:2023年5月15日-16日。
8.综合评定成绩:2023年5月17日-19日。
五、选题原则
1.选题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具有紧密相关性,符合应用型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知识能力的教学要求,既要注重选题的应用性,也要注重选题的实效性,能够锻炼学生综合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2.选题应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3.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鼓励结合校企合作单位实际、教师科研项目共同选题。学生在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可由企事业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及评审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4.论文选题不宜过大,提倡以实际问题出发进行选题。
5.提倡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题目,要求学生真题真做,加强学生科研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6.论文选题不得重复,如果学生选题过于集中,各专业应作适当调整。
六、其他要求
1.论文写作过程中,学生要与指导老师保持密切联系,以便指导老师及时给予指导。
2.学生要认真撰写毕业论文,不得抄袭。学校将在论文答辩前进行相似性检测,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大于25%者,将取消学生答辩资格。建议学生在论文送检前,自行登录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personal/ahstu),进行自测。
3.鼓励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改革,具体参照《人文学院关于印发〈人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人文字〔2021〕29号)》(附7)。
4.毕业论文文件、要求、各类表格等材料请登录人文学院网页“下载专区”(/rwxy/xzzq.htm)下载。
人文学院
2022年6月8日